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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发布时间:2017-02-17 11:13:57


    根据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荐2016年度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的要求,根据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和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

    拟推荐民事审判一庭为全市法院先进集体;

    拟推荐峻德人民法庭为全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拟推荐付佳同志为全市法院先进个人;

    拟推荐赵军同志为全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拟推荐张芹同志为全市法院办案标兵;

    拟推荐戚秋敏同志为全市法院调解能手;

    拟推荐穆志刚同志为全市法院优秀司法警察。

    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2016年12月17日—2016年12月22日(5个工作日)。

    监督举报电话:0468-3624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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