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荐2016年度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的要求,根据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和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
拟推荐民事审判一庭为全市法院先进集体;
拟推荐峻德人民法庭为全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拟推荐付佳同志为全市法院先进个人;
拟推荐赵军同志为全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拟推荐张芹同志为全市法院办案标兵;
拟推荐戚秋敏同志为全市法院调解能手;
拟推荐穆志刚同志为全市法院优秀司法警察。
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2016年12月17日—2016年12月22日(5个工作日)。
监督举报电话:0468-3624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