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0日,兴安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戚晏榕同志代表区法院向兴安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2012-2016年度工作。
戚晏榕代院长在报告中全面总结回顾了区法院五年来的工作情况:一是坚持依法履行审执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五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772件,审结3256件,结案率86.32%。二是紧紧围绕兴安发展大局,强化能动履职,践行法院服务职能,努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全面提升诉讼服务。深化便民利民措施,全面推进司法公开透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四是加强自身建没,建设过硬法院队伍。五是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戚院长在报告中还提出,今后五年,区法院要紧紧围绕兴安区工作大局,全面履行审判职责,深化能动司法,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打造“经济强、产业优、人民富、城乡美、民生稳”的新兴安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更优质的司法服务。
12月22日,兴安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兴安区人民法院五年工作报告。戚晏榕同志满票当选为兴安区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