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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给被害人家属带来了希望

  发布时间:2013-03-19 12:18:04


        201331我院受理一起杨某某故意伤害一案。此案发生在1998年的31日,此案由于被告人杨某某一直在逃,未能给被害人家属一个说法。受理该案后,依法通知被害人家属参与诉讼,被害人家属第一次到法庭时热情的接待,详细了解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情况,得知其丈夫死亡时才37岁,孩子才15岁,这么多年独自一人抚养孩子,生活的艰辛可想而知,被害人家属在诉状中要求被告人赔偿65万余元,为下面的调解带来很大难度。法官从细心处关爱当事人,深入了解被害人家属提出赔偿数额的的深层原因,因其已再婚,现儿子结婚后又离婚,孙子才2岁多,儿子一直没有固定住所,现被告人归案,可以对死去的亲人讨个说法,并要求被告人积极赔偿。法官抓住调解的突破口,为以后的调解工作打下基础。首先,对被告人家属释明法律,赔偿与不赔偿,所承担的法律后果,既然被告人在逃亡多年以后能主动投案,说明被告人有悔罪的表现,如果在经济赔偿方面能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协议,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对被告人在定罪量刑时可酌情从宽处罚。同时对被害人家属讲明要想得到赔偿就要与被告人家属在赔偿数额上达成协议,如果数额太高,有可能被告人认判,赔偿款只能是空判,通过多次调解,指导双方换位思考使双方互相理解、体谅,并结合执行现状给双方分析调解的好处,让被害人方在充分了解到被告人经济能力的基础上调整赔偿数额,让被告人方在理解被害人实际损失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弥补被害人损失,从最开始的65万到最后的17.5万,双方家属终于达成协议。同时被害人家属也对被告人给予谅解,请求法庭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双方家属都对法院的调解工作表示满意。

责任编辑:郑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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