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人民法院在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中,将区委倡导的“党员爱心银行”活动与法院审判工作实际相结合,创新活动形式,在党支部中建立“党员爱心银行”,根据党员爱心奉献的项目、次数、效果给予考评,积分上不封顶,积分由爱心积分、激励积分两部分组成,积极引导党员树立宗旨意识,对在学习活动中的表现优秀的党员给予一定的积分奖励。
以“党员爱心银行”为基点,立足本职岗位,加大服务力度,一是推行法官导诉服务制度,做到“一杯茶、一张椅、一个笑脸”的“三个一”服务,由导诉员负责解答当事人疑问,对立案所需要的相关程序和文字资料,进行“一次性告知”服务,避免增加群众诉累;二是向每一起案件当事人发放办案监督卡,做到一案一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并对外公布,对被投诉或举报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监督部门及时调查落实,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或举报人;三是印制便民联系卡,将立案电话、电子邮箱及服务承诺都印在联系卡上,发给每一位来法院打官司的当事人;四是在立案服务中心为当事人准备纸笔、雨伞、饮用水、各种免费诉讼材料等;五是将《兴安区法院干警“二十个不准”》、诉讼指南、立案流程等制度上墙方便群众查询,在电子显示屏上显示近期开庭公告。
以“党员爱心银行”为起点,延伸服务工作,拓展服务手段,一是充分发挥主动性,到光宇社区和红旗镇等6个社区、村屯进行挂牌,建立了巡回审判点,充分运用巡回审判车,开展巡回审判;二是在法庭实行“24小时全日制工作制度”的承诺,对白天上班的当事人安排晚间到法庭诉讼,对周末休息的当事人周日开庭,做到当事人随时来都有人接待,解决了煤矿工人诉讼不便的问题;三是鼓励党员干警在八小时之外主动奉献爱心,党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服务的方式,包括所在社区开展法律咨询、主动帮助残疾人、孤寡老人等均可以作为积分方式,通过这样的积分方式,引导党员在任何岗位、任何时候 、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积极践行党的宗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