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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执行局多措并举,打造高效执行队伍

  发布时间:2013-01-04 08:51:56




一支优秀的队伍是做好执行工作的前提。兴安区法院紧紧抓住执行队伍建设这个根本,加强队伍管理,提高队伍素质,确保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借助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荣辱观教育、“人民法官为人民”等活动,不遗余力加强执行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提升执行人员的司法为民意识,时刻做到办案不忘大局、不忘发展、不忘稳定。针对执行工作这一高风险职业特点,通过组织廉政教育、撰写评选廉政寄语、逐级签订廉政责任承诺书、正面典型引路反面典型警示等有效手段,深化廉政教育的效果,多年来执行队伍未出现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二是强化业务能力培训。针对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不断出台的实际,适时开办执行工作培训班,邀请上级法院和有关院校的专家学者授课,更新法律知识,拓宽执行视野。



三是优化人员配置。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将执行和解率作为重要指标予以考核,每月逐人通报,力求案结事了,化解不稳定因素。在执行局长层面,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局长责任,发挥好局长的表率作用,运用好局长的人格力量,局长被真正赋予人员管理、事务管理和案件管理的权力,实现"管人""管事""管案"的有机结合,使全局力量得到充分凝聚。在执行人员层面,运用目标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执行人员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并从根本上和制度上杜绝消极执行和执行乱、乱执行问题。各庭通过优化组合,由能够相互取长补短、拾漏补缺的执行人员组成若干执行小组,并相对固定人员分组,形成执行合力。



    四是夯实智力基础。在院党组层面,始终把执行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执行工作汇报,研究执行工作措施,分析执行工作面临的形势,着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突出问题,尤其对重大、疑难、复杂、新型案件及上级督办、领导关注和涉诉信访案件,及时通过审委会讨论决定。在分管院长层面,分管院长和执行局长每周五召开局务会议,听取各庭一周工作汇报,加强督导调度,并就临近执限、存在干扰因素、措施不力和进度缓慢等案件及农民工工资、刑事附带民事、交通肇事、人身伤害赔偿等涉及弱势群体等案件,逐案调度进展情况、逐案研究执行思路、逐案解决疑难问题,同时责成承办人说明原因,制定措施,从而做到各庭案件总数、执行员手中个案、执行基本情况和重点案件情况等"四个清楚",以把握执行工作全局。针对案件实际,执行局每年组织集中执行活动或专项执行活动,集中人员、集中车辆、集中时间进行攻坚,采取集中传唤、集中拘留、集中曝光等方法,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取得了良好成效。



责任编辑:郑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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