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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召开涉煤矿执行案件督办会

发布时间:2015-07-09 10:02:42


当前我院已经受理涉煤矿执行案件170余件、涉及执行标的额2000万元,为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院执行局7月9日上午在二楼会议室召开涉煤矿执行案件督办会,会议邀请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区人大、区政府、区政法委等主要领导及涉煤矿执行案件的15家煤矿矿主参加此次会议,就涉煤矿执行案件的执行工作进行了研讨,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我院执行局对此类案件的执行工作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措施:

一是要求各涉案的煤矿矿主阐述煤矿的相关情况,并做出明确表态,对于有条件立即执行的案件,要求立即执行;二是对于不能立即执结的案件由申请执行人和矿主当面协商,达成协议,化解矛盾,并在短时间内将案件执结;三是对于不表态、不执行的煤矿企业及相关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系统给予公布。各参会单位领导都对我院执行局提出的具体执行措施表示认可,并要求加大对此类案件的执行力度,尽快执结此类案件,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各煤矿矿主也表示会化解矛盾,认真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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