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日起,全国法院案件受理制度进行改革,由立案审查制全面改为立案登记制。大量的矛盾纠纷将进入诉讼程序,随着诉讼案件的大量增加,在接待登记过程中,会遇到方方面面的问题和形形色色的人员。《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第一章,第三条明确表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任务是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5月4日早8时,我院主管警队副院长宫敬杰针对此项工作有针对性地做了安排,以维护审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
首先召集警队所有干警,要求放下其他工作,将可用警力全部充实到立案庭,并安排部署各自工作任务。对安检、引导和大厅值班人员都做了详细的部署。强调了工作纪律,要求全体干警注意司法警察礼仪,执勤时使用文明用语,注意方式方法。工作期间杜绝打电话、玩游戏、打闹嬉笑、睡觉等行为,如有发现,将严肃处理。
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设立应急指挥中心,根据指挥中心的指令,处置指挥、调警及协调预案。应急车辆为777、087号警用车辆。
之后对工作中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置进行了安排。将接待区域与办公区域分离,接待区域应设立安全检查设备,凡进入人员一律接受安全检查。发现携带危险物品时,应立即控制携带人员,责令其交出危险物品,抗拒交出的,应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收缴,经劝导无效的,应对其予以警告、训诫,仍不接受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发现携带爆炸、放射性等自身无法处置的危险物品时,应立即控制携带人,并迅速报警,交由公安机关处置。遇上访人员企图自杀、自伤时,司法警察应果断制止其行为,收缴其用于自杀、自伤的凶器或其他危险物品,并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对已经造成伤害后果的,司法警察应协同相关部门人员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并注意做好善后劝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