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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区人民法院开展推行立案登记制度和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5-05-05 17:18:39


54日,兴安区人民法院开展推行立案登记制度和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宣传活动,采取多种措施保障我院的宣传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我院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院长刘长福为组长,办公室设在立案庭,确立了“从简从速立案,方便群众诉讼”的工作原则,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群众的诉权,方便群众参与诉讼。由行政审判庭干警协同立案庭工作人员对来访的群众宣传新《行政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到新的《行政诉讼法》的先关规定,帮助更多的群众采用合法的形式维护权益。

二是宣传手段多样化。首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辖区群众代表来我院了解立案登记制的工作,并参观了立案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由专人讲解我院为方便群众诉讼采取的多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赢得了社会各界对我院工作的认可和好评。其次通过微博直播和官方网站宣传相结合的形式,将我院开展推行立案登记制度和新《行政诉讼法》的活动发布出去,让更多的人通过微博了解我院此次活动的开展情况,并且积极向其他主流媒体投稿,扩大此次宣传活动的效果。

三是保障措施及时有效。我院专门制定出台了《兴安区人民法院关于立案执勤岗位的应急处置预案》,召集警队所有干警,安排部署各项安保工作任务,确保能够对立案登记制推行工作中容易出现的矛盾纠纷做到及时应对,及时化解。

兴安区人民法院开展推行立案登记制度和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宣传活动,宣传手段多样、宣传范围广,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支持,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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