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6日上午兴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开庭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十名农民工向黑包工头讨要工钱,开庭时间已到,但被告未到庭,根据法律规定,该案可以缺习审理,但主审法官感到这十名农民工经济十分拮据,如果就案办案,这几名农民工春节过年的钱都没有着落,给被告打电话无人接听,主审法官决定到被告家去堵被告,到了被告家后,被告未在家,其妻子说被告去农村购置年货去了,主审法官带着两名法警驱车一小时找到了正购置年华的被告,将其带到法院,经过主审法官耐心的工作,最后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告第二天把欠农民工的工钱全部给了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