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4日,小陆夫妇重新搬回自己的家,环顾卧室四周粉饰如新的墙面,如释负重地说“我们终于结束了在外的租房生活,7个月啊,太难熬了,感谢兴安区法院的吕乃顺法官为我们办了件大实事啊!”
2014年2月起,兴安区兴东花园小区二楼陆某发现家里多处墙面和屋顶渗水。起初陆某没太在意,但是随着渗水面积不断扩大,多处墙面开始出现长条状水渍,并且慢慢变黑,房间也开始发出霉味。陆某再也住不下去了,经过查找原因,发现是三楼漏水造成的。三楼的张某嘴上同意维修,就是没有实际行动。2014年3月6日,陆某把张某告上法庭。经过多次调解,张某分别于3月和7月给陈某家里进行两次维修,但由于渗水时间过长,墙体潮气太大,维修后的墙面仍然霉迹斑斑。
眼看问题得不到解决,法官吕乃顺也非常着急。他征求双方同意后,凭借以前的工作关系找到技术熟练的工人,做了旧墙面铲除、批腻子、墙面防水和刷乳胶漆,程序一样不落,维修后的墙面又崭新如初。张某也心服口服,同意一次性支付2200元维修费用,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