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举办一期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区辖的办事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上,该院的有关领导对如何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作了主讲,要求人民调解员要认真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调解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学习文化知识,特别是学习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理论知识,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调解工作的技能和水平;加强思想、道德、作风建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公道正派,联系群众,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在课后的座谈会上,参加培训的人民调解员普遍认为培训内容针对性和适用性都很强,有利于今后更加有效地开展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