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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公开征求意见函

  发布时间:2014-03-05 09:39:31


 

社会各界朋友,您们好:

    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兴安区人民法院从即日起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兴安区人民法院审判作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联系方式:电话:0468—3624085   

    邮箱:suojianguo12345@163.com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邮编:154102

责任编辑:郑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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