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施行三周年,为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提升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增强群众对黑恶势力的防范意识和鉴别能力,4月30日,兴安区人民法院联合兴安区人民检察院前往兴安区转盘道广场,开展“全民共防黑恶势力,让法律法规入人心”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以“零距离”互动、“沉浸式”普法织密基层法治防护网。
活动现场,干警们化身“普法摊主”,在广场人流密集处“支摊设点”,悬挂横幅,发放《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手册,吸引群众驻足围观。干警们以“唠家常”方式解读法律条文,结合“套路贷”诈骗老人、“村霸”把持基层政权等真实案例,揭露黑恶势力“伪装术”,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以及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的概念,提升群众辨别能力和抵制犯罪的意识,并现场演示“12337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操作流程,引导群众“敢举报、会举报”。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咨询1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下一步,兴安区人民法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普法宣传,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筑牢法治堤坝,让《反有组织犯罪法》真正“飞入寻常百姓家”,为平安鹤岗、法治鹤岗建设注入强劲司法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