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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会议

发布时间:2024-02-23 10:20:15


2月22日,兴安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十三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十三届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十二届区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党组书记韩锡艳主持会议并讲话,班子成员分别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交流学习体会,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总结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进展、新成效,深刻阐述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明确提出“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对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战略部署,为新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要求,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清醒和定力,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力传导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真正落到实处。二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领导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求别人做的,自己要先做好;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要先不做。对干警要严要求、勤督促、常教育、抓平常、抓经常、抓日常,功夫用在平时,防患于未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坚持从严执纪问责,对纪律观念淡薄、不遵守组织原则、不服从组织安排、不如实填写“三个规定”和报告重大事项的要严肃处理。三要全面聚焦“公正与效率”。要坚决整治不正之风,坚决纠正消极执行、拖延办案、质效不高等问题,要充分发挥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指挥棒”作用,以数据为基础,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的解决制约审判执行工作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以作风优促质效优,推动全院工作整体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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