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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距离”旁听庭审 “沉浸式”以案释纪

发布时间:2024-04-17 19:26:3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兴安区人民法院邀请区机关干部旁听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庭审。

4月16日下午,兴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某某、刘某某二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某、刘某某二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犯罪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两名被告人刑事责任。庭审中,审判员严格把控庭审节奏,庭审现场秩序井然,旁听人员严格遵守法庭纪律,聚精会神地聆听了庭审全过程。

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旁听庭审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和神圣、公平与正义,提升了自身的法律素养,进一步筑牢了“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纪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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