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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移风易俗 共筑幸福婚姻——兴安区人民法院开展“让婚姻始于爱 让彩礼归于礼”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4-17 18:25:15


今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文简称《规定》)正式施行。

为倡导移风易俗,有效化解涉彩礼纠纷案件,形成拒绝“高价彩礼”的良好社会风气,进一步扩大《民法典》《规定》中关于彩礼新规的社会普及度。4月17日上午,兴安区人民法院开展“让婚姻始于爱 让彩礼归于礼”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志聘,综合审判庭负责人付庆伟,峻德人民法庭副庭长郑智慧带队分别前往新兴村、锦绣社区和兴安区禁毒主题广场开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彩页等方式向群众普及有关婚姻家庭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过往群众解读了《规定》中关于彩礼的认定范围、彩礼与恋爱期间赠与的区别等问题,呼吁大家自觉抵制高额彩礼,拒绝互相攀比,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营造自由平等、节俭文明的婚嫁新风。

彩礼纠纷看似是小事,实则关系家庭和睦。在今后的工作中,兴安区人民法院将不断创新普法宣传的形式与载体,强化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将治理高额彩礼、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做到实处,为推动现代文明婚嫁新风,构建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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