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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守法 共筑平安——兴安区人民法院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4-30 19:28:34


为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持续深入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在《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两周年之际,兴安区人民法院联合兴安区人民检察院、鹤岗市公安局兴安分局开展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今日上午9时,兴安区人民法院、兴安区人民检察院、鹤岗市公安局兴安分局到兴安区转盘道进行《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宣传笔记本等形式,向辖区群众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法律知识,让群众了解什么是有组织犯罪以及有组织犯罪的特征和危害,引导群众自觉抵制有组织犯罪,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有组织犯罪线索。此次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单、笔记本等宣传品共计7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达50余人次。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辖区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认识,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营造了浓厚的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社会氛围。今后,兴安区人民法院将把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好普法宣传工作,鼓励群众广泛参与,营造全民共同参与打击有组织犯罪的氛围,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走深、走实,为营造安全稳定的辖区环境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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