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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五名庭长被任命为辖区五所中小学校的法律副校长

  发布时间:2014-01-27 08:03:12


   今年,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五名庭长被任命为辖区五所中小学校的法律副校长,专门负责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每名副校长每月要给每个学年上一节法制教育课,截止目前,共上法制课75节,受教育培训人员达到5000人次,发放传单10000份。通过用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件,以案讲法的生动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重点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其法律意识,深受广大师生的欢迎,并取得积极效果。

责任编辑:郑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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