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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区法院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3-07-13 15:11:2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倡导生态文明理念,提升人民群众环境资源保护意识,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在“六五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兴安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在鹤立湖开展了“六五世界环境日”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活动。

      今年“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旨在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全社会深刻把握我国新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伟大实践。 

      我院由刑事、民事和行政法官组成的环境资源审判团队积极参与宣传。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向群众详细介绍了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条文和政策,法院工作人员与市民面对面交流,传递环保知识,提供相关咨询,并通过案例分析和解读,重点强调了环境犯罪的严重性以及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环境纠纷解决途径,强调了每个人都应该为保护环境承担责任。群众纷纷表示,以后会注意环境保护及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为保护环境贡献一份力量。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80余份,让更多的群众深入了解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了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知,营造了环境保护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在本次活动中,兴安区人民法院开展的一系列司法保护环境的宣传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普及环境法律知识,增加了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知,提高了对于环境案件的法律意识。同时,该活动也促进了公众的参与和合作,呼吁每个人都积极行动,为创造一个更美好的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环境关乎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在今后的工作中,兴安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创新审判机制,继续履行环境司法责任,进一步加大环境资源保护力度,推动绿水青山的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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