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审”是人民法院、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托互联网在线完成证据交换、调查、举证、调解的诉讼形式。通过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利用互联网技术在线视频开庭,进一步畅通诉讼渠道,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当事人诉讼。
近日,兴安区人民法院峻德人民法庭法官郑智慧通过“云审”开庭审理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在受理该案后,了解到本案中原告张某不在本市且距离较远,为解决当事人路途较远、舟车劳顿的困难,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主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双方均表示希望进行线上庭审,尽快解决纠纷。
案情回顾
被告王某受雇于原告张某,与原告张某形成劳务关系,驾驶原告张某车辆往返某物流园之间。受疫情影响原告张某车辆被迫停运,停运期间,原告张某默许被告王某借宿车上,但被告王某却在某APP上绑定原告张某车辆进行运输,运费总计5,120元。原告张某找到被告王某要求返还该笔运费,协商未果,被告王某带走原告张某车辆原车遥控钥匙、行驶证、营运证、ETC卡片、中石化加油卡和驾驶员信息卡等物品。原告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物品并返还运费。
案件处理
了解情况后,主审法官郑智慧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先主持了庭前调解。经过调解,被告王某同意返还原物,并于开庭前通过邮寄方式向原告张某返还扣留的汽车遥控钥匙、行驶证、营运证等物品,原告张某确认无误并签收,但运费问题双方未能协商一致达成调解。
处理结果
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就运费问题进行了线上庭审。承办法官对案件事实逐一调查核实并进行在线举证质证,线上庭审严谨规范、有条不紊。经过了解,原来被告王某一直未返还运费是因为原告张某欠付被告王某工资,双方曾协商以该运费抵付工资。最终法庭判决驳回原告张某返还运费的诉讼请求,当事人双方服判息诉,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