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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院长、检察长同庭履职 “线上开庭”审理一起刑事案件

发布时间:2022-09-27 09:30:47


为进一步发挥院、庭长办案的引领示范作用,近日,兴安区人民法院院长徐海斌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兴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宏伟出庭支持公诉,我院新入职法官助理旁听了案件庭审。

因疫情防控需要,庭审采用远程视频连线方式进行,被告人孙某(化名)在看守所远程提讯室,通过视频连线参加庭审。

开庭审理前,审判长徐海斌带领合议庭成员认真阅读了卷宗材料,合议庭成员对案情进行了深入研究分析,确定了庭审重点,为庭审做了充足准备。

庭审中,合议庭严把案件事实与证据关,准确把控庭审节奏,认真听取诉辩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发表的意见,庭审过程规范、严谨,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利,被告人孙某(化名)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真诚悔罪,认罪认罚。

院长、检察长同庭履职,对于进一步规范庭审行为,激励全体干警提升办案质效,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具有重要作用。下一步,兴安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的引领、示范和指导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法官办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办案活力,推动审判质效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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