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兴安法院坚持优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出发点和着力点,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不断优化办案方式,在依法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中寻求平衡点,让一个个“两难”案件收获了“双赢”结果。
今年六月至八月,多名申请执行人陆续向兴安法院执行局申请对A化工企业强制执行,有的欠付工资,有的欠付菜款,有的欠付干调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兴安法院执行局立刻与A化工企业取得联系,对诉讼中保全的化工产品进行处理,并及时与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告知其财产查控情况以及下一步将对保全财产进行拍卖,以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如对查封的化工产品启动拍卖,可能会出现时间长、价值低等问题,既会导致申请执行人不能尽快获得执行款,也有可能对A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干警当即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情况说明,积极研究解决办法,经过执行干警和各方当事人的研讨,一致决定暂缓拍卖程序,寻找化工产品买家。在各方共同的努力下,仅用几天时间便成功寻找到化工产品的购买者,并在当天签订合同,支付了货款。
兴安法院采取灵活执行的方式,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又促进了企业发展,查封的货物得以出卖,申请执行人也都收到了兴安法院发放的执行款,案件圆满执结,获得了双赢的良好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