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峻德人民法庭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发挥“四所一庭一中心”联动调处矛盾纠纷机制,各方密切配合、高效联动,实现“信息资源互通、职能优势互补、工作成效互赢”,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今年3月,家住在峻昌社区的常某来到峻德人民法庭,向立案接待人员讲述自己遇到的难事:因为新搬来的邻居装修改造墙体,导致住在楼上的常某家中卫生间管道堵塞、地板破裂,无法正常生活。常某多次与楼下沟通未果,写好了诉状准备起诉。峻德人民法庭法官收到诉状后,为能够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主动上门来到常某及其楼下的邻居侯某家中了解情况,恰遇侯某爱人去世,法庭干警耐心向常某释明情况后,其同意暂缓起诉。7月中旬,常某再次来到法庭,起诉侯某停止侵权,恢复原状。
法庭负责人杨忠兴接到当事人诉求后,于7月19日联合区司法局司法所、区派出所、区综合治理中心调解员等一行人组成调解组,分别来到常某、侯某家中听取了意见,第一次调解因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态度“针尖对麦芒”,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大限度化解矛盾,调解组在充分了解事情经过、倾听双方诉求后,第二次、第三次对双方进行了释法说理,并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三次主动联合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侯某当场对常某表达了歉意,并拿出3000元现金赔偿对方,双方握手言和,法官制作了规范的调解协议书。至此,在峻德人民法庭、兴安区司法局司法所、峻德路派出所、区综合治理中心的共同努力下,邻里矛盾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此次“四所一庭一中心”的联动调解,为深入贯彻“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开了好头。
下一步,兴安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提升能力作风建设,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行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加大与基层调解组织的沟通协作,将诉前调解工作落到实处,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