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王金荣与被执行人肖延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02 13:44:51
肖延峰: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王金荣与被执行人肖延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2021)黑0405民初439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405执1220号传票,于2022年3月2日来我院。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
二0二二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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