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辛国柱与被执行人胡振波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一案 【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6 15:20:43
胡振波: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辛国柱与被执行人胡振波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一案,本院(2016)黑0405刑初22号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胡振波在执行依据生效后有多次自珠海往返澳门的出入境记录,被执行人胡振波应有一定的履行能力,但未向申请执行人履行,现本院向你公告送达拘留决定书,对被执行人胡振波拘留十五日(实际实施时间视疫情具体情况予以调整)。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
二0二二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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