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及市妇联的要求,我院于2013年9月22日上午在我区区委办公楼前开展了 “妇女权益保障服务站”活动。
此次活动中,我院组织行政庭、民一庭、民二庭、立案庭共10余名法官进行现场答疑,印发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等一些列与妇女维权有关的法律资料,活动中展出宣传板1块,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余次,发放传单1000余张,接待妇女来访3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我区群众更好的了解到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质,引导群众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利益,我们在开展“妇女维权”服务站的同时在辖区5个街道办事处设立了妇女维权审判点,通过对办事处主任及社区主任的培训,使他们成为妇女维权的第一道屏障,切实增强了兴安区妇女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