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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兴安区人民法院召开重点案件评查部署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2-06-10 18:11:27



    为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的深入开展,提升司法办案水平,提高审判质效。6月10日,兴安区人民法院召开重点案件评查部署推进会,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海斌主持会议。会上解读了《兴安区人民法院重点案件集中评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宣读了交叉评查合议庭、主评人员名单以及主评人员对应评查的案件,对重点案件评查工作进行部署。院领导班子成员及所有员额法官参加会议。

    会议确定本次评查活动以审管办为牵头部门,审判委员会委员及业务骨干为主力军,明确案件评查责任,对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本院发改案件及上级法院下发集中交叉评查的重点案件进行评查。案件评查实行“一案一表一报告”的工作模式,由各评查合议庭填写评查表并出具评查报告。

    会议强调,一要高度重视,统筹谋划。要认识到案件评查工作是强化审判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完善司法责任制和提升审判质效的重要抓手,要通过对案件的评查,归纳总结案件质量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以评查提质效、以评查促公正。二要突出重点,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把评查活动落到实处。评查法官要进一步提高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扎实开展评查工作。针对需重点评查的案件,以“执法理念是否端正、办案程序是否规范、事实认定是否清楚和法律适用是否准确”为评查标准进行严格评查,评查工作要做到精、准、细、实,杜绝走过场。三要认真整改,提升质效。要根据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案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改进措施,着力解决审判执行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不断提升案件质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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