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王金荣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肖延锋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30 16:19:25
肖延锋: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王金荣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肖延锋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本院(2021)黑0405民初439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本院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405执1220号执行裁定书之三,冻结被执行人肖延锋名下银行存款2130.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
二0二二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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