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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鹏申请执行陈晓磊责令退赔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01 14:49:37


陈晓磊:

本院受理高鹏申请执行陈晓磊责令退赔一案,本院2019)黑0405刑初100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黑0405执恢20号恢复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廉政监督卡、当事人缴款通知书,责令你履行下列义务:被执行人陈晓磊退赔申请人高鹏55000.00元。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

○二二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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