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胡静与被执行人马新宇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14:32:56
马新宇: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胡静与被执行人马新宇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本院(2021)黑0405民初13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黑0405执1221号执行裁定书之二,一、查封被执行人马新宇名下车牌号码:黑H60L88;车辆品牌:福克斯牌;车辆识别代号:106815车辆的车籍。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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