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通过“云审”服务在线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足不出户,线上参与庭审,审判工作插上“互联网+”的翅膀,开启了“群众点击,数据跑路”的新型审判方式。
原告到我院起诉离婚,但其妻子远在苏州,经与被告取得联系后,被告表示其与丈夫分居多年,同意离婚,但在苏州打工,现在疫情防期间,回去开庭需要遵守防疫政策进行隔离,回到家也不能按时到庭参加庭审,来回花费不小,希望法院判决离婚。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告知当事人因离婚案件涉及身份关系,不能缺席审理,经过当事人沟通表示可以采用互联网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线上审理的案件同线下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确定了网上开庭的时间。
与传统庭审不同,在“互联网+”庭审模式中,从宣布法庭纪律开始,到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庭审笔录的确认签字等各项环节均全程通过互联网进行,当事人庭审的全过程无需亲自到庭。为保证互联网庭审顺利进行,承办法官多次与原、被告双方及代理人进行设备调试。
当事人杨某在互联网庭审结束后,通过电话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了感谢:“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现在法院的诉讼服务这么便利,足不出户,就可以开庭审理案件”。
代理人韩律师对此次庭审给予了高度评价:“此次‘互联网+’庭审给我最直观的感受是,只要有网络就可以实现跨越千里的庭审,而无需亲往法院,大大减轻了我们代理人往来法院的时间和交通成本,使诉讼更加便捷”。
此次应用“云审”进行网上庭审活动,减轻了当事人的奔波之苦,既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提高了审判效率,进一步使当事人享受到了更加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
下一步,兴安区法院将持续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运用信息化成果,提高案件审理效率,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多元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