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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区人民法院注重深化“四力”建设 全面提高法官素质

  发布时间:2013-11-20 08:13:33


我院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今年针对法院队伍的现状,充分利用各种主题教育活动的有力时机,通过深化“四力”建设,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为法官队伍司法能力的全面提升和整体工作的健康发展发挥了强大的助推作用。

一是强化主题教育活动的号召力,切实提高法官素质。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活动等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
“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能动履职”、“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等,使全体法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增强,并落实到执法办案全过程,主题教育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的渗透力,增强依法办案能力。年初,制定教育详实的培训计划,将教育培训工作摆到重要位置;采取组织集中学习与干警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除鼓励并支持干警参加在职教育提高学历层次外,还积极加强各庭(室)业务交流,解决审判实践中的一些疑难问题,同时将现有培训内容扩展到信息化、专业化领域,提高专业水平;开展庭审裁判文书“三评查”和观摩庭、专项评查等活动,使法官驾驶庭审、制作法律文书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三是强化党建工作的影响力,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坚持审判工作和党建工作一起抓,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扩大了党建工作的影响力。在立案窗口设立了“党员示范岗”,为群众提高诉讼“一站式”服务;在农村建立了党员法官驻村联系点制度,党员法院每月定期深入联系点走访调查,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巡回法庭的便民作用,通过组织党员干警大力开展“法官六进”、“法律六进”等活动,就地开庭、以案释法,切实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

四是强化作风建设的警醒力,提升全心为民理念。严格落实“问题到我为止”和限时办结制,在立案大厅为人民群众提供导诉、立案、收费、诉前调解等“一站式”服务,采取电子屏滚动播出方式,对法院办事指南、立案须知、开庭公告进行公开公示;及时对财务收支、审判业务、党务政务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设立“窗口”单位干警监督牌,对立案庭、法警队干警进行有效监督,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结合“三项承诺”落实情况,向全社会公示了重点工作承诺;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对于重要的申诉投诉案件,由院长或副院长接访并督办落实;广泛开展了“想民、爱民、便民”的文明服务活动,切实改进了司法作风。





责任编辑:郑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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