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陶桂琴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耿尚成附带民事赔偿执行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3 16:46:54
耿尚成: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陶桂琴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耿尚成附带民事赔偿执行一案,本院(2016)黑0405刑初5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本院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之二,扣划你耿尚成在银行及网络银行账户内的存款2,531.42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
二0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