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德春与张立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21 13:38:11
张立英: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林德春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张立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9)黑0405民初149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本院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之一,冻结你张立英在银行及网络银行账户内存款20,352.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
二0二0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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