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宝太与鹤岗市鸿检煤矿、安强、赵子明、胡文、王树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03 21:53:54
安强、胡文、王树新: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赵宝太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鹤岗市鸿检煤矿、安强、赵子明、胡文、王树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9)黑0405民初170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本院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之二,扣划你安强、胡文、王树新银行及网络银行账户内存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
二0二0年九月三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