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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董婷婷与被执行人张福生 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01 18:52:01


张福生: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董婷婷与被执行人张福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2019)黑0405民初8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黑0405280号执行裁定书,冻结被执行人张福生名下银行存款30275.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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