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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董婷婷与被执行人张福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01 15:47:52


张福生: 

   本院受理董婷婷申请执行张福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2019)黑0405民初8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黑0405执28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廉政监督卡,当事人缴款通知书,财产申报表、送达地址确认书,责令你履行下列义务:向申请人执行支付借款30,000.00元。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

 二0一九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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