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启动以来,兴安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按照上级法院和兴安区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我院成立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院长戚晏榕任组长。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主要职责,下设综合协调组、顽瘴痼疾整治组、案件线索核查组、素质能力提升组、申诉信访化解组、学习弘扬英模组。
针对组织机构建设,我院立足工作实际,从以下几方面为抓手:
一、班子建设为龙头,以上率下抓整顿。班子成员坚持从自身做起,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带头做好分管部门监督落实工作,使全体干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工作责任制,实行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落实好“一岗双责”,努力形成院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各庭室分工负责的教育整顿工作模式。
二、压实主体责任,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对待仍有极个别干警态度不端正,存在应付、走过场的心态,各部门领导负起责任,带头学习,亲自督导,坚决杜绝“雨过地皮湿”的情况,保证把教育整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细化任务分解,明确了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目标任务、组织机构、方法步骤。必要时实行集中办公、统一管理,确保人员到位、工作到位、保障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