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于金龙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沈文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7 16:25:36
沈文涛: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于金龙与被执行人沈文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2019)黑0405民初137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本院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之一,冻结你名下公积金账户全额存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
二○二0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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