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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付键罚金纠纷一案 【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30 14:45:45


付键: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与你罚金纠纷一案,本院(2016)黑0405刑初10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查得你银行存款11,227.71元,现本院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之二,扣划你银行存款11,227.71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


二○二0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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