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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起诉民事裁定书

发布时间:2013-08-11 12:07:40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初字第××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原告×××与被告×××……(案由)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
(简述原告起诉的理由和诉讼请求)。

本院认为……(写明驳回起诉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的起诉。

……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院印)

××××
××××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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