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在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兴安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志聘,庭长吴宪波走进黑龙江南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鹤岗市合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走访调研,将宪法精神带进企业,了解企业司法需求。
调研座谈会上,张志聘详细询问了企业的生产运营状况和当前遇到的法律困难,并向企业领导和员工讲解了宪法中规定的公民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运用宪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次走访活动进一步推动了辖区企业学习宪法的热情,增强了企业经营者和员工的法律意识,下一步,兴安法院将继续根据企业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支持企业发展,发挥司法职能,更好的为辖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