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庆山申请执行姜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8 16:53:35
庄庆山、姜涛:
本院受理庄庆山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黑0405执恢48号结案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
二○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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