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司法公开 -> 公告公示

庄庆山申请执行姜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8 16:53:35


庄庆山、姜涛:

本院受理庄庆山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黑0405执恢48号结案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


二○二○年六月十八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