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真的太感谢了,没想到我昨天才申请的强制执行,今天这笔钱就能到账!”申请人潘某、张某拿着执行款发放审批单激动的说道。
潘某和张某是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原告当事人,但被告马某一直未履行民事赔偿义务。9月8日,申请人潘某、张某来到兴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赔偿案款。我院执行局立案后,因该案申请人家境比较困难,承办的执行法官高度重视,当即与被执行人马某取得联系,并即刻启动线上和线下同步财产查询。
经调查,被执行人马某名下有两套复式商服和一户车库,其银行卡中也有足够的金额给付本案案款。为尽早将案款交付申请人,9月9日一大早,执行干警便不顾台风带来的恶劣天气,冒雨赶往银行办理扣划,同时约见申请人,即时交付。
此时距离立案时间还不到24小时,兴安法院执行局分秒必争,快执快结,以实际行动践行“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的承诺,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