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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还款不履行 面对拘留全还款

发布时间:2020-06-17 12:08:38




申请执行人薛某与被执行人揣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过调解,二人协商将50余万元的款项分期偿还。但第一期到期后,被执行人揣某并没有按约履行还款,面对我院执行法官的调查,揣某却使尽浑身解数逃避还款,最终在面对法院强制拘留措施时终于“服软”,一次性偿还了全部欠款。

让我们一起看看揣某到底啥情况?

第一步 虚假申报财产,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在我院调查过程中,揣某故意隐瞒财产,对其公积金、股权等财产不如实申报,始终声称无还款能力,其每月工资收入也从未向申请人薛某履行还款义务。

第二步 伪造证明

我院在对揣某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后,揣某称该银行账户为工资账户,全部冻结后无法正常生活,我院执行干警进一步核查,该账户确实为工资账户,我院本着善意执行的理念,对其工资账户的全额冻结变更为部分冻结,保证预留其每月生活费用。但送达裁定后,被执行人揣某仍不同意,声称其又要抚养孩子,又要赡养母亲,并提供了两份证明,一份为村委会出具的赡养证明,另一份是抚养协议。但以上证明在最初调查时揣某并没有提供,经过我院干警核查,揣某提供的抚养协议是其为了逃避还款,伙同前妻临时伪造的。

针对揣某这一系列的逃避操作,我院给其下达了拘留决定书,并将其带往医院进行核算检测及相关检查,面对我院的强制拘留措施,被执行人揣某慌了神,通过电话联系了家人,四个小时后,揣某家人便筹齐了全部欠款金额,50余万元一次性全部履行完毕。

申请人薛某收到执行款后,拿着锦旗来到兴安法院,激动地说:“当初申请时只是希望能把第一期的款项要回来,没想到法院却帮我把案件一次性解决了,真的太感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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