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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各党支部召开学习“三个规定”专题会议

发布时间:2020-05-15 15:27:19



按照上级法院部署要求,兴安法院各党支部分别组织召开学习“三个规定”专题会议,我院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学习。

会上,各支部首先学习了《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张坚案为典型开展“三释”警示教育实施方案》。随后,各支部党员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进行了集中学习和研讨。

会后,我院干警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学习充分认识到以张坚案为典型“三释”警示教育和“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筑牢廉洁底线,夯实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廉洁司法的思想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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