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景学玲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苏家兴责令退赔纠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22 10:20:28
苏家兴:
本院执行你责令退赔纠纷一案,本院(2019)黑0405刑初58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黑0405执42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廉政监督卡、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当事人缴款通知书,责令你履行下列义务:(1)向申请执行人退赔123,000.00元。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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