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发生以来,兴安法院执行局在妥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线上调解等多元化执行方式,平稳、高效解决执行案件,努力克服疫情给案件执行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为当事人“解心忧”。
执行局负责人李瑶在防疫一线联系当事人
此案是一起发生在2015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涉及金额20余万元人民币。2018年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我院未查得被执行人周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当事双方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而因被执行人周某未按期履行,被我院列入失信名单,限制其高消费,本案进入终本程序。
现被执行人周某因要参与新的合伙生意,但被限制高消费后出行受限,迫于失信压力想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我院执行干警通过电话与当事双方调解沟通,双方就本息达成一致后,执行干警建立微信群,在群里确定了双方意见、收款账户等信息后,被执行人周某全部履行完毕,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