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防疫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同时不耽误人民群众的诉讼执行需求,兴安法院执行局积极响应上级法院号召,分散办公,网上执行,2月10日,“不见面”执结一起涉民生案件。
本案是申请执行人李某与鹤岗某矿业公司产生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涉及金额16万余元。执行干警考虑到本案是一起涉及工伤的民生案件,为了尽快解决李某治疗资金问题,也为了在疫情期间减少人员接触和疫情防控风险,决定通过网络和微信联系申请人,将全部款项163341元划转至申请人银行账户,本案圆满执结。
收到执行款后,李某打电话给执行法官,激动地说:“我以为疫情期间你们会用办公办案不方便打发我,让我等,可我没想到,你们竟然在网上就帮我及时办理了。太感谢了”
在疫情面前,执行工作可能会受到一些阻碍,但兴安法院执行干警不会以此为借口,定将全力以赴做到疫情防控不松劲,案件办理不耽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