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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张连忠、黄连国没收财产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21 14:33:37


张连忠、黄国起:

本院受理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张连忠、黄国起没收财产一案,本院(2019)黑0405刑初51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黑0405376号网拍时间告知书本院(2019)黑040537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依法裁定拍卖长安福特福克斯小型轿车一辆,现在淘宝网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时间:201910221000分至201910231000分(延时的除外),公告媒体:淘宝网:http//sf.taobao.com/。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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